夏津县城区路灯节能提升改造、景观亮化及一体化管理PPP招标公告
夏津县城区路灯节能提升改造、景观亮化及一体化管理PPP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夏津县城区路灯节能提升改造、景观亮化及一体化管理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提供不低于12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4、与项目实施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6、本级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不包括上市公司和规范转型的原融资平台公司);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参与。 | 11008.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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