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食堂食材招标公告

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食堂食材招标公告


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展研究院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

3. 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7. 项目类别:服务

二、采购内容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

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76.060637

76.060637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

100

/

本询价价格包含:包括产品的生产、检测、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服务和相关税费以及零星紧急限时配送服务等全部费用。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2

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经营并有良好业绩及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4

在汕头范围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用于仓储的库房。

5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并具备开具正规发票资格;

6

投标单位近3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

7

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三年内有参加政府、国有单位或私营企业等单位食堂项目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

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订货单、订货数量供货。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必须在第二天上午8点前(遇节假日或周日顺延)完成所有供货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若遇特殊紧急任务需供应商物资即刻配送到货,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全力配合,立即安排配货送货。即,接采购人紧急订货通知后不超过1小时内将物资送达。

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02月28日17时00分00秒至2019年03月05日17时00分00秒进行采购文件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2 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招标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0812

(3)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于2018 年7 月20 日正式上线,上线公告已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发票获取方式可上平台查看。(路径:“采购公告”-“通知公告”)。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采购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报价人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包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谈判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9年02月28日17时00分00秒;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1日15时00分00秒。


七、业务咨询方式

7.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李工联系电话:185*****623

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陈工,***-********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7.2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九、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十、附件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8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异议书(模板)如有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 研究院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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