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局森林抚育服务招标公告
农林局森林抚育服务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KSBCX(GK)2019-04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KSBCX(GK)2019-049号 | 巴楚县农林局森林抚育服务采购项目 | 1 | ******* | 批 |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商的资格要求: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所投货物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7投标商经营范围包含畜牧技术服务与咨询(或相关类似经营范围); 8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9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根据喀什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6〕55号)规定,必须在喀什地区商务经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编制的《喀什地区地产目录》内的企业及其产品在投标时投标报价按规定下浮(自行提供喀什地区商务经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编制的地产目录,未提供的不享受价格下浮)。在喀什地区注册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时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有效的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同时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3-01至2019-03-15
上午:
下午: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巴楚县农林局森林抚育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3.标书售价(元):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商的资格要求: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所投货物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7投标商经营范围包含畜牧技术服务与咨询(或相关类似经营范围); 8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9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根据喀什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6〕55号)规定,必须在喀什地区商务经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编制的《喀什地区地产目录》内的企业及其产品在投标时投标报价按规定下浮(自行提供喀什地区商务经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编制的地产目录,未提供的不享受价格下浮)。在喀什地区注册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时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有效的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同时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03-21 10:50:00
七、 投标地址:巴楚县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19-03-21 11:00:00
九、 开标地址:巴楚县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巴楚县农林局森林抚育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000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喀什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6〕55号)规定,必须在喀什地区商务经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编制的《喀什地区地产目录》内的企业及其产品在投标时投标报价按规定下浮(自行提供喀什地区商务经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编制的地产目录,未提供的不享受价格下浮)。在喀什地区注册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时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3、其他事项
暂无,如公告信息有变动将及时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胡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楼7楼
2、采购人名称:巴楚县农林局
联系人:吴志博
联系电话:183*****162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巴楚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王少蓉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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