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崇义桥南街162号1栋2单元3层3号住宅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崇义桥南街162号1栋2单元3层3号住宅
项目编号 | GR2019S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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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崇义桥南街162号1栋2单元3层3号住宅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新都区 |
挂牌价格 | 757,157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19-02-2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崇义桥南街162号1栋2单元3层3号住宅,详见《产权信息表》。二、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新房权证监证字第*******号)记载,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崇义桥南街162号1栋2单元3层3号”,但目前该标的入户张贴门牌号为4号,与登记不一致。同时,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大丰北派出所于2019年1月17日出具的《门(楼)牌号变更证明》,本次转让标的的门牌号已变更为“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崇义桥南街162号1栋2单元3层4号”,后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房产登记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办理。三、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及《资产评估报告》(川众成资评报字〔2018〕09010号)。四、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签署《承诺书》,承诺受让标的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背相关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抵押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六、本次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七、转让方承担向受让方移交转让标的前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转让标的移交后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八、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无诉讼、无优先购买权。九、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的成交金额。十、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9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的不动产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十一、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联系转让方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看,查看时间为工作日每周二到周四日10点至15点(需提前一天告知),联系人:董晔、联系电话:138*****991。 |
标签: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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