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岭停车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山岭停车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京承高速公路金山岭停车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9P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承高速公路金山岭停车区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京承高速公路金山岭停车区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17〕713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9]E015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京承高速公路金山岭停车区。

2.2 项目规模:新增建餐厅、厨房及后勤用房,层数一层,建筑面积 765 ㎡;改造原餐厅、厨房为超市,主要内容为更换门窗、室内装修改造,改造建筑面积 340 平方米。新建水泵用房、消防水池及自备井一口,室外箱变增容 500KVA 。

建筑风格与原有建筑相协调,外墙采用真石漆涂料,采暖方式为碳纤维发热电缆低温辐射,制冷方式采用多联机空调。按消防要求,设置消火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3 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京承高速公路金山岭停车区改造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月日上午8:30至2019年月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点击页面最顶端的“交易响应方”访问“市场主体管理系统”进行在线报名,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具体事宜可联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在线完成报名登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流程,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人报名后应随时从网上查看有无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月日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5.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汾河道81号

联 系 人:韩子程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700号19楼1946室

联 系 人:李超

电 话:180*****718 0311-********

传 真:03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区 高速公路 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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