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电专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生产用电专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华御公司、顺泰公司、宇光公司生产用电专线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御公司、顺泰公司、宇光公司生产用电专线项目工程已经卫党办[2010]101号专题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美利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与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约为4:1,招标人为中卫市美利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卫市美利工业区

建设规模:华御公司、顺泰公司、宇光公司架设线路4.981KM。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整个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月 14日至2010年9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30(北京时间),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宁夏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卫市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美利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

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政府四楼 地址:银川市长城东路238号

邮编:755000 邮编:755000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魏先生

电话:137*****855 电话:137*****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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