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可门LNG气化站工程(二期)(工艺安装)招标公告
华润可门LNG气化站工程(二期)(工艺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中衡信(2019)招字第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华润可门LNG气化站工程(二期)(工艺安装) 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榕发改审批[2017]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坑园镇可门港工业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控制价为*******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石油化工工程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可门LNG气化站(二期)施工,建设2台150m3LNG储罐的气化站,包含天然气工艺管道安装、天然气调压计量设备安装、防雷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和GC1。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低于500万元的国内燃气场站工艺安装工程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7.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 月1日9时00分00秒至2019年3月7日17时00分00秒到福建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16层)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等相关资料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9年3月27日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④银行保函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3月27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16层)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4.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国货东路320号,邮编:350025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16层,邮编:350015
电子邮箱:********4@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许工、小曾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建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16层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国货东路320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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