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019年度矿山安全监管
鄂州市2019年度矿山安全监管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2019年度矿山安全监管(项目名称) 已列入鄂州市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鄂财采计备【2019】000873号),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鄂州市2019年度矿山安全监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采 购 人: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2、项目名称:鄂州市2019年度矿山安全监管
3、项目编号:WHLC-EZ-2019-002
4、采购预算:30万元
5、采购内容:服务采购
6、工期:2019年全年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矿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矿产调查或勘查工作实践经验。
3、承诺中标后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本地化技术服务支持及售后服务支持指导。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提供磋商公告时间内的网页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获取时间:2019年03月4日起至2019年03月8日每天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售价:售价人民币 300 元/本,售后不退。
1、送达地点: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2、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8日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受文件。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1、地点: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2、磋商时间:2019年03月18日09:30时(北京时间)
3、参加要求: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磋商会议。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69号
联系人:梁鹏程
联系电话:158*****479
代理机构: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436000
地址: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联 系 人:张明高
手 机:189*****639
电话:189*****639
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九、磋商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零元整(¥0.00 元);
十、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竞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书》(代理机构提供),如招标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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