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中标准化学校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十中标准化学校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十中标准化学校项目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社会﹝2014﹞24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路2号
(2)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路2号,进行教学楼、实验楼、锅炉房、仓库、厕所、配电室及围墙拆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西宁市十中标准化学校项目拆除工程
发包内容: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路2号,进行教学楼、实验楼、锅炉房、仓库、厕所、配电室及围墙拆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0天(按合同约定)
合同估算价:4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发[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持单位CA锁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3月04日09:00时至2019年03月08日18: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26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26日09:0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海湖桥西侧,湟水花园对面)2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二楼大屏)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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