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9]0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泉发改审[2019]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泉州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工程是治理规划范围内的村庄、景点公厕、寺庙、驻山单位等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两大部分,其中污水收集系统主要是污水主管道以及接户管的铺设,管径 DN150~DN300,总长度约 66522 米;

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污水处理站共有 76 座,污水处理站处理总量为 1390 吨/日项目建设总投资为8120.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6438.36万元。

2.2项目建设地点为:清源山风景名胜区。

2.3本项目的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本项目采取整体设计,分三期实施,清源山主景区为第一期(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双阳山景区南、清源山景区(丰泽区)为第二期,九日山景区及桃源景区(南安市丰州镇)为第三期。

2.4招标范围:①勘测、设计工作范围:必要的地形图测量、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和服务、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和服务、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相关服务。并协助规划评审及规划许可证办理;协助业主办理施工许可等行政手续。设计方案须经规划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须经发改部门审查,施工图须经第三方审查合格。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竣工验收、调试、指导生产试运行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②施工范围包括: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两大部分, 其中污水收集系统主要是污水主管道以及接户管的铺设,管径 DN150~DN300,总长度约 66522 米;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 污水处理站共有 76 座,污水处理站处理总量为 1390 吨/日。

③采购范围包括: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管道的采购及安装,含本项目工程阶段的一切相关物资采购。工程设备的采购或订货需在实施前报发包人、监理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④其他: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备案、竣工验收等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资格:

3.3.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3.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应是本项目施工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或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本项目设计单位职工。

3.3.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本项目施工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业绩: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6财务要求:2015-2017年度利润累计未处于亏损状态,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应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3.8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省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9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作出的从业限制期内。

3.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拟投标人可于2019年02月28日09:00至2019年03月04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注意: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均需办理“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IKEY,并通过网站进行投标报名,才能在开标数据中完成开标数据的填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9年03月25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泉建招字[2019]020号 】 并要求银行录入凭证;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帐 号:152*****220*******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账 号:****************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按闽建筑[2014]33 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提供《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行政服务中心。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或提供有效的“报名号”及密码,未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或“报名号”及密码无效、逾期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泉州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西街527号

联 系 人: 苏先生

电话: 152*****5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3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 189*****925

电子邮件: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

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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