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元商业区连廊工程02号连廊招标公告
大中元商业区连廊工程02号连廊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19年03月02日至2019年03月22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001001
招标编号: CPACPA********
建设单位:东莞市大中元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常平镇大中元商业区连廊项目工程02号连廊
工程地址:东莞市常平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55元
工程规模:新建02号连廊4层,建筑面积约1026.27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6.77米,钢框架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15米。
发包范围:东莞市常平镇大中元商业区连廊项目工程02号连廊,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1)地基基础工程,含土方开挖、基础施工、基坑、场地平整夯实等;(2)主体工程,含主体结构、预埋件及孔洞预留等;(3)装修装饰工程,含地面装饰、柱面装饰、栏杆、坡道、标志牌、反光膜等;(4)排水工程,含排水系统、截水沟、集水井、地漏等;(5)电气工程,含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等;(6)电梯工程。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临时(项目负责人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19年04月01日 至 2019年09月28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03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室(12)
投标会时间:2019年03月22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03月02日08时30分至2019年03月22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免费下载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刘春****-********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中元街常平广场3楼交易大厅G区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郭振声****-********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光明大道中云智慧城市产业园F栋301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45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9、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中元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常平镇中元街常平广场3楼交易大厅G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光明大道中云智慧城市产业园F栋301室,联系电话:****-********;监督部门: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
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5、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8、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9、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1、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2、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标签: 商业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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