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八五九灌区(近期)田间配套工程施工监理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八五九灌区(近期)田间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第2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八五九灌区(近期)田间配套工程施工监理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八五九灌区(近期)田间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第2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八五九灌区(近期)田间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24平行检测事宜项
原为:平行检测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和量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现澄清为:原为平行检测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2、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22项投标费率
原为:22投标费率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费率,
投标费率=投标报价÷工程建设总投资X100%
本次投标费率只作为工程结款依据不作为投标报价打分
现澄清为:删除此条内容。本项目非费率报价,为正常报价此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以此为准。
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2.6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原为2.6.4.1项
原为:(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现澄清为:删除此项内容。
4、招标文件第44页评审、评分表的评审内容中技术及商务评分
原为:
三 | 技术及商务评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得分 |
1 | 投标人资质、业绩和资信 | 23 | ||
1.1 | 人力资源 | 2 | 注册监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后备力量有保障者,得2分;其他酌情扣分 | |
1.2 | 财务状况及拟投入流动资金(不少于报价的10%) | 2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效益呈增长趋势、流动资金符合要求者,得2分;财务状况不良、亏损经营者、流动资金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1.3 | 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 5 | 近三年(2016-2018)内每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 |
1.4 | 投标人不良业绩记录 | 2 | 投标人近三年年检无不良业绩记录者,得2分;有不良业绩记录者,不得分 | |
1.5 | 投标人的信誉 | 2 | 投标人信誉良好、社会评价较高者,得2分;投标人信誉一般,得1分 | |
1.6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6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6分;通过一项得2分,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计分 | |
1.7 | 获奖情况 | 2 | 监理单位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表彰或监理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或省部级以上其它奖项),每有1项加1分,最多得2分; | |
1.8 | 信用等级证书 | 2 | 企业具有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AAA级以上(含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2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 | 10 | ||
2.1 | 职称、资格证书 | 3 | 具有水利工程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的的1分,中级职称以下的不得分 | |
2.2 |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 4 | 长期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参加过类似本工程规模等级、专业性质的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并担任主要负责人,监理实践经验丰富者,得4分;其他酌情扣分 | |
2.3 | 月驻现场工作时间 | 3 | 合理者得3分;基本合理者得2分;不合理者不得分 | |
3 | 资源配置 | 20 | ||
3.1 | 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 | 4 | 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技术职称,证件齐全,得2分,高于此条件最高可加2分;低于此要求不得分 | |
3.2 | 专业配套、人员进场计划 | 5 | 根据工程需要,专业配套齐全、计划合理可行者,得5分;主要专业配套齐全、计划基本合理者,得3分;主要专业配套不齐全、计划不合理或未制定计划者,不得分 | |
3.3 | 主要监理人员月驻现场工作时间 | 5 | 合理者得5分;基本合理者得3分;不合理者不得分 | |
3.4 | 主要监理人员从事类似工程相关经验 | 3 | 主要监理人员参加过类似本工程规模等级、专业性质的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监理实践经验丰富者,得3分;其他酌情扣分 | |
3.5 | 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 | 3 | 满足需要者得3分;基本满足者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
4 | 监理大纲 | 30 | ||
4.1 | 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 3 | 大纲编制内容完善、层次分明、措施齐全、风险分析合理者,得3分;其他酌情扣分 | |
4.2 | 监理控制目标 | 3 | 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明确者,得3分;目标基本明确者,得1-2分;目标不明确者,不得分 | |
4.3 | 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 | 3 | 理解全面、分析合理、措施得当、方法先进者,得3分;基本理解、措施方法一般者,得1-2分;识别但未采取对策或未识别者,不得分 | |
4.4 | 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 | 3 |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质量控制点设置合理者,得3分;程序规范、措施一般、质量控制点设置基本合理者,得1-2分;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4.5 | 安全监督方案和措施 | 3 | 方案可行、措施有力者,得3分;方案基本可行、措施一般者,得1-2分;方案不可行、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4.6 | 投资控制的程序和措施 | 3 |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者,得3分;程序基本规范、措施一般者,得1-2分;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4.7 | 进度控制的程序和措施 | 3 |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者,得3分;程序规范、措施一般者,得1-2分;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4.8 | 合同、信息管理的内容和措施 | 4 | 内容完整、方法手段先进、措施有力者,得4分;内容基本完整、方法措施一般者,得1-3分;内容不完整、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4.9 | 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措施 | 2 | 内容考虑周全、措施得当者,得1-2分;内容不周全或未予考虑的,不得分 | |
4.10 | 监理检测试验计划 | 3 | 计划合理可行、频数符合要求者,得3分;计划基本合理、频数基本符合要求者得1-2分;计划不合理或频数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 |
5 | 监理投标报价 | 17 | ||
5.1 | 投标报价 | 12 | (1)经评审的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数量高于五家(含五家)时,去掉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将余下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值,并以此值作为评标标准值。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准值,得基本分12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标准值1%(含1%)减1分,最多减12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标准值1%(含1%)减1分,最多减12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 | |
5.2 | 报价项目组成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 5 | 报价项目组成完整、费用构成合理者,得5分;报价项目组成完整、费用构成基本合理者,得3分;报价项目组成不完整,不得分 | |
合计 |
现澄清为:
三 | 技术及商务评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得分 |
1 | 投标人资质、业绩和资信 | 23 | ||
1.1 | 人力资源 | 2 | 注册监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后备力量有保障者,得2分;其他酌情扣分 | |
1.2 | 财务状况及拟投入流动资金(不少于报价的10%) | 2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效益呈增长趋势、流动资金符合要求者,得2分;财务状况不良、亏损经营者、流动资金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1.3 | 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 5 | 近三年(2016-2018)内每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 |
1.4 | 投标人不良业绩记录 | 2 | 投标人近三年年检无不良业绩记录者,得2分;有不良业绩记录者,不得分 | |
1.5 | 近5年承担灌区工程监理业绩 | 15 | 近5年(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内每具有一项灌区工程业绩得1分,最多得15分 | |
2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 | 10 | ||
2.1 | 职称、资格证书 | 3 | 具有水利工程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的的1分,中级职称以下的不得分 | |
2.2 |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 4 | 担任过灌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每项工程得2分,最多得4分 | |
2.3 | 月驻现场工作时间 | 3 | 合理者得3分;基本合理者得2分;不合理者不得分 | |
3 | 资源配置 | 20 | ||
3.1 | 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 | 4 | 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技术职称,证件齐全,得2分,高级工程师加2分;低于此要求不得分 | |
3.2 | 专业配套、人员进场计划 | 5 | 根据工程需要,专业配套齐全、计划合理可行者,得5分;主要专业配套齐全、计划基本合理者,得3分;主要专业配套不齐全、计划不合理或未制定计划者,不得分 | |
3.3 | 主要监理人员月驻现场工作时间 | 5 | 合理者得5分;基本合理者得3分;不合理者不得分 | |
3.4 | 主要监理人员从事类似工程相关经验 | 3 | 主要监理人员参加过类似本工程规模等级、专业性质的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监理实践经验丰富者,得3分;其他酌情扣分 | |
3.5 | 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 | 3 | 满足需要者得3分;基本满足者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
4 | 监理大纲 | 30 | ||
4.1 | 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 3 | 大纲编制内容完善、层次分明、措施齐全、风险分析合理者,得3分;不合格者,得0分 | |
4.2 | 监理控制目标 | 3 | 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明确者,得3分;目标基本明确者,得2分;目标不明确者,不得分 | |
4.3 | 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 | 3 | 理解全面、分析合理、措施得当、方法先进者,得3分;基本理解、措施方法一般者,得2分;识别但未采取对策或未识别者,不得分 | |
4.4 | 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 | 3 |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质量控制点设置合理者,得3分;程序规范、措施一般、质量控制点设置基本合理者,得2分;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4.5 | 安全监督方案和措施 | 3 | 方案可行、措施有力者,得3分;方案基本可行、措施一般者,得2分;方案不可行、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4.6 | 投资控制的程序和措施 | 3 |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者,得3分;程序基本规范、措施一般者,得2分;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4.7 | 进度控制的程序和措施 | 3 | 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者,得3分;程序规范、措施一般者,得2分;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4.8 | 合同、信息管理的内容和措施 | 4 | 内容完整、方法手段先进、措施有力者,得4分;内容基本完整、方法措施一般者,得2分;内容不完整、措施不力者,不得分 | |
4.9 | 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措施 | 2 | 内容考虑周全、措施得当者,得2分;内容不周全或未予考虑的,不得分 | |
4.10 | 监理检测试验计划 | 3 | 计划合理可行、频数符合要求者,得3分;计划基本合理、频数基本符合要求者,得2分;计划不合理或频数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 |
5 | 监理投标报价 | 17 | ||
5.1 | 投标报价 | 12 | (1)经评审的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数量高于五家(含五家)时,去掉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将余下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值,并以此值作为评标标准值。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准值,得基本分12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标准值1%(含1%)减1分,最多减12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标准值1%(含1%)减1分,最多减12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 | |
5.2 | 报价项目组成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 5 | 报价项目组成完整、费用构成合理者,得5分;报价项目组成完整、费用构成基本合理者,得3分;报价项目组成不完整,不得分 | |
合计 |
特此通知。
招标人: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八五九灌区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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