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米夏镇亚勒古孜巴格(15村)等5个村饮水型氟超标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莎车县米夏镇亚勒古孜巴格(15村)等5个村饮水型氟超标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莎车县米夏镇亚勒古孜巴格(15村)等5个村饮水型氟超标防治工程已由喀发改农经[2019]1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额56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土地增减挂资金和债劵资金,招标人为莎车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泓宇双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材采购;管材,管件安装及土建部分,入户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莎车县境内

2.2 建设内容为:更换配水管道28.131km,配套各类附属建筑物390座,其中:各类阀门井119座,管道交叉建筑物271座,其中:穿越建筑物2处、穿路建筑物31处、穿门前砼板路238处。改造户表井2205座,配套IC卡智能预付费水表2205块。

2.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管材采购;

第二标段:管材、管件安装及土建部分,入户工程;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和材料设备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饮水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经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5日在新疆泓宇双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日报》、《新疆信息网》等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莎车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米尔喀米力.买买提

电 话:139*****456

代 理 人:新疆泓宇双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露露

电 话:185*****89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治 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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