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蓟州区2019年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编号:JZCG2019-XH-009)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蓟州区2019年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编号:JZCG2019-XH-009)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 蓟州区2019年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编号:JZCG2019-XH-00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蓟州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委托,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蓟州区2019年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蓟州区2019年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2.项目编号:JZCG2019-XH-00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三、项目预算 1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国内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3.产品主要原材料来源为可循环再生资源;4.企业年水稻育秧基质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含5万吨)以上;基质产品在天津地区开展水稻育秧试验示范3年以上(含3年),且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时需提供天津市市级推广部门提供的应用证明;或基质产品在天津使用年限不足3年,需提供2018年或2019年生产企业所在地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达到理化指标要求,可参与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3-04到 2019-03-0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且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3-26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3-26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天依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文昌街2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田海:138*****06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蓟州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为水稻育秧基质,2019年蓟州区计划推广基质育秧25000亩。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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