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湖高新区城市地下人行通道维护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年东湖高新区城市地下人行通道维护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年东湖高新区城市地下人行通道维护及保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其“2019年东湖高新区城市地下人行通道维护及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9-539
(二)项目名称:2019年东湖高新区城市地下人行通道维护及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101.38016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东湖高新区城市地下人行通道维护及保洁服务
(3)类别:服务
(4)数量:5条通道(注:由于其中一条地下人行通道可能会封闭,故供应商需进行现场勘察,并分项报价每一条地下人行通道)
(5)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预算:101.380168万元
(7)服务期:1年
(8)其他:/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4、磋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文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须社保主管部门盖章);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3月4日起至2019年3月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6号楼1726室)。
(三)获取要求:符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供应商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9年3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寇雯雯
电 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红豆
电话:151*****186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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