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河北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建设电子智能站牌及安装招标公告
创建河北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建设电子智能站牌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安平县创建河北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建设项目电子智能站牌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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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750********G01 | ||||||||||||||||||||||||||||||||||||||||
招标内容: | |||||||||||||||||||||||||||||||||||||||||
安平县创建河北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建设项目电子智能站牌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创建河北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建设项目电子智能站牌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安平县网之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子站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平县创建河北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建设项目电子智能站牌采购及安装2.2采购内容:电子智能站牌20套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技术标准及规范2.4招标范围:包括电子智能站牌组装、供货、安全运输、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招标人能够使用的全部内容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从其规定),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售后能力。 3.1.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04 09:00至2019-03-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和“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网站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3-26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并仅作为事后必要的存档使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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