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治理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土地治理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土地治理土建工程
项目标号: LYGXPQ-201003
相关预审公告:
相关征求意见函:
相关补充公告:
相关招标文件:
相关中标公告:
新浦区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土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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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区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土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新浦区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己由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以《关于下达全市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存量资金计划和支出预算的通知》(连农开[2010]13号、连财农发[20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浦区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业经批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新浦区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招标代理人为连云港市经纬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局通知(发改法规[2007]3419号)及相关规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新浦区浦南镇江浦、龙浦村
计划工期:2010年10月20 日开工,2011年1 月20日竣工,工期建设总工期91天
招标范围:项目土建工程
大沟桥1座、中沟桥2座、涵洞9座、节制闸10座、大沟渡槽2座、放水口140座、砼防渗渠7.61KM、沙石路4.56 KM;
本项目不接受已在该项目其他标段中标的投标人报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收特级企业投标);
(2)过去3年每年完成施工额最低为 100万元;
(3)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10年中承担过至少两项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项目;
(4)主要人员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方面应具有五年以上经验,包括三年以上在关键岗位作项目经理的经验;
(5)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度应不少于60万元 。
(6)投标人至少应提供如下设备和施工机械:砼搅拌机、砼预制构件制作与安装设备、小型发电机组、压路机……等。
(7)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其它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证书按苏建管企[2008]19号文执行)。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9月15日至2010 年9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2 时0分,下午15时0分至18 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连云港市经纬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新浦区海连东路3号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第六章 技术规范
第七章 图纸及其它附件
6. 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应从其基本帐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三日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转账至代理公司帐户。并在开标时带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签发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汇票,其它形式不接受;出票人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收款人:连云港市经纬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帐号:********091001 )否则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10月9日9时 0 分,地点为海连东路3号四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2010年 10月9日上午9:00时。地点: 海连东路3号四楼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已注册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附件一);
其它事项: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
(2)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如果有)。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浦区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经纬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浦区民主中路177号 地 址 新浦区海连东路3号
邮 编: 222000 邮 编:222006
联系人: 夏兴文 联 系 人: 王志红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 ********091001
2010年 9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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