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市宝坻区妇幼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配套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市宝坻区妇幼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配套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400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宝坻施工[2019]0302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宝坻区妇幼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配套附属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宝审批投资[2019]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1829.7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投资:1829.7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天津市宝坻区妇幼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829.7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宝坻区宝平街道,东至天津市金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南至南环西路,西至望月路,北至天津市金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用地。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天津市宝坻区妇幼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配套附属工程,包括:室外铺装工程11958.95m2;室外热力管道工程最大管径为300mm;室外污水、雨水管道工程最大管径为500mm;室外给水、中水最大管径200mm;消防工程,室外弱电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电气安装工程等(本次招标不含绿化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医疗废水处理装置工程和其他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3月30日 至 2019年09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施记录、《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 投标报名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3 月 4 日 至 2019 年 3 月 8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8日16时00分。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3月04日至2019年03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804(已报名的投标单位携带投标报名确认单(盖公章)及授权书盖章、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公告上规定的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招 标 人: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守仲(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城路66号
邮政编码:301800联系人:齐先生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武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8层
邮政编码:300191联系人:张莉电话:***-********
传 真:***-********
日期:2019 年 3 月 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齐先生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南城路66号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孙志辉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bdjjzx@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东段第二污水处理厂院内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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