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络流量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络流量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络流量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04日10:48 |
预算金额 | ¥30.648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蓓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程锁明;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卢蓓?电话:****-******* |
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络流量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络流量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WY-NX-2019/0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蓓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程锁明;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卢蓓?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内容为网络流量服务,合约办理48套,合约期30个月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政府机构改革,原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合并至自治区司法厅,新并入人员未办理相关业务,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办理流量套餐业务数量需要增加。由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于2015年10月以单一来源方式招标移动办公升级暨移动办公终端采购项目,2018年2月完成了“12348宁夏法网”及移动端应用的建设,并于2018年7月6日招标续租运营商网络流量服务,成交方均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为保障司法厅移动办公电路可靠的数据连接与服务的配套延续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五、其它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及意见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专业 |
1 | 贾锋 | 工商银行宁夏分行 | 高工 | 计算机 |
2 | 陆占江 | 自治区经信委 | 高工 | 计算机 |
3 | 邹传金 | 宁夏电力科学研究院 | 高工 | 网络工程 |
2、论证意见:
专家一:鉴于政府机构改革原区法制办公室人员合并至司法厅办公,需增加移动办公流量套餐的数量,为保障服务的一致性、连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二:因政府机构改革,新并入人员未办理相关业务,司法厅办理流量套餐业务数量需要增加,为保障司法厅移动办公电路可靠数据连接与服务的延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三: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原自治区法制办合并至自治区司法厅办公,需要增加移动办公流量套餐业务数量,为保证套餐延续性和一致性,建议由原中标单位中国电信延续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公示期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2019年3月4日至3月8日(5个工作日)。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上述公示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648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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