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公寓设施维修房屋可靠性鉴招标公告

厂区公寓设施维修房屋可靠性鉴招标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现拟就厂区公寓设施维修项目房屋可靠性鉴定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厂区公寓设施维修
(二)项目地点:甘肃矿区
(三)项目采购内容:根据国家房屋鉴定相关要求对福利区三区28、29、30、31、32、33、34栋进行房屋可靠性鉴定,房屋可靠性鉴定面积约为15641㎡;对二区27栋、三区35、36栋进行房屋可靠性普查,房屋可靠性普查面积约为5867㎡。
(四)服务周期: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执行。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六)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鉴定机构的相关资质证书,资质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记录;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严格按照此项目采购文件进行报价。
(二)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采购文件的要求,须报出完成本项工作所需全部费用(包括税金)。
(三)报价单位须于 2019年3月7日10:00时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送至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基建处二楼会议室(甘肃矿区)。
三、报名、报价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本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布。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出——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参与项目,找到“厂区公寓设施维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参与报名,并在报名时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同上传。报名参与的项目待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和在线报价。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3月4至2019年3月6日,审核通过后,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三)报价单位须于 2019年3月7日10:00时前,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报价。逾期未进行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线下评审时间为: 2019年3月7日10:00时。
线下评审地点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基建处二楼会议室(甘肃矿区)
四、评审方法:
依据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线报价,线下谈判,最终确定商谈结果。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9*****062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基建处
2019年3月4日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508信箱甲15号
邮政编码:732850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9*****062
1.1.2
项目名称
厂区公寓设施维修
1.1.3
项目地点
甘肃矿区
1.1.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对福利区三区28、29、30、31、32、33、34栋进行房屋可靠性鉴定,房屋可靠性鉴定面积约为15641㎡;对二区27栋、三区35、36栋进行房屋可靠性普查,房屋可靠性普查面积约为5867㎡。
1.3.2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1.4.1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鉴定机构的相关资质证书,资质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记录;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2019年3月6日;踏勘地点:甘肃矿区。
1.6.1
响应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7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收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8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和其他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响应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响应截止日期前。
形式: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2.2.2
响应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时间:收到书面澄清后1个工作日内
形式: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2.3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2.2.4
响应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时间:收到书面澄清后1个工作日内
形式: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1
响应有效期
90日历天
3.3.1
保证金
不提供
3.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3.5.1
签字和(或)盖章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5.2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本一份。
3.5.3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分为“谈判及报价文件”、“资格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并装订成册;
正本、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
每册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封套上写明
响应人名称:
响应人地址: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在 2019年3月7日10时 0分之前不得开启。
4.1.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10时 0分前
递交地点: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基建处二楼会议室(甘肃矿区)
4.1.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地点: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基建处二楼会议室(甘肃矿区)
6.1.1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1至2名。
7.2.1
履约担保
不提供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
履约担保的金额: /。
8.1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注:本表内的■代表选中项,□代表未选中项。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采购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标段建设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采购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计划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响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响应预备会
1.10.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响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响应预备会,澄清响应人提出的问题。
1.10.2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响应预备会后,采购人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响应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响应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响应邀请书(采购公告);
(2)响应人须知;
(3)评审办法(综合评价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厂区公寓设施维修房屋可靠性鉴定任务书;
(6)响应文件格式;
(7)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2款、2.2.3款及2.2.4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响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响应人。
2.3.2响应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谈判及报价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响应报价表
二、资格及商务部分
(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2)企业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
(4)开户许可证
(5)检测鉴定资质证书
(6)资信证明
(7)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8)获得的奖励
(9)响应承诺书
(10)保密承诺书
(11)廉政承诺书
(1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技术部分
(1)房屋鉴定工作大纲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3)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简历表
(4)拟投入仪器、设备一览表
(5)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响应报价
3.2.1报价依据
(1)响应人须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5]1312号)进行报价。
(2)响应报价应依据本采购文件的采购范围、合同条件及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涵盖所有责任。
3.2.2报价考虑的内容
(1)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响应人须知、采购范围、合同条款、现场条件,在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管理经验、技术水平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等进行竞争性自主报价。
(2)响应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不得低于响应人自身成本报价。
(3)所有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3响应有效期
3.3.1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有效期。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保证金
3.4.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响应的,其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响应人和中标人退还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评审结果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者不接受对错误的修改;
(3)签订合同的企业法人与中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4)响应人以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或有串通响应、评审行为的;
(5)响应人以各种名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人员提供返利、回扣、贿赂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6)响应人违反采购文件有关保证金的其他规定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资格审查内容可按照本章3.1中要求提供的内容进行核验。原件作为评审打分的依据,不作为废标的必要条件。
3.5.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本章第3.1项中的相关内容、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响应方案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响应人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7.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响应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章。
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4.1.2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响应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4.1.2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3.5.1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响应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谈判
5.1谈判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4.1.2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谈判。
6.评审
6.1评审委员会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响应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审定方式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2评审结果
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同时将评审结果通知未中标的响应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评审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8.1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人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响应的。
8.2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响应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响应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4.1.1
形式评审
响应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一致。
响应函签字盖章
响应函应有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响应人规定的格式填写。
响应文件内容
内容应齐全,关键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报价唯一
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对同一采购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
4.1.2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房屋鉴定资质
符合“响应人须知”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近3年类似业绩。
企业资信状况
提供有效的财务状况、信誉证明。
违法犯罪记录
符合“响应人须知”规定。
安全、质量事故
符合“响应人须知”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或担任同类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响应
符合“响应人须知”规定。
4.1.3
响应性评审
响应内容
与采购范围一致。
工期
符合“响应人须知”规定。
质量
符合“响应人须知”规定。
响应有效期
符合“响应人须知”规定。
保证金
符合“响应人须知”规定。
废标条件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
4.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
20%的权重。
技术部分
50%的权重。
响应报价
30%的权重。
4.2.2
评审基准价计算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响应人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
4.2.3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
偏差率L=100%×(A1-基准价)/基准价。
4.2.4
商务详细评分标准
商务详细评分标准
见4.2.4条款。
4.2.5
技术详细评分标准
技术详细评分标准
见4.2.5条款。
4.2.6
响应报价详细评分标准
评审基准价评分标准(30分)
所有响应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
报价扣减标准
与基准价相比,每升高1%,扣0.5分,最多扣10分。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的,以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响应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或者其授权的评审委员会自行确定。
2.评审委员会
2.1组建评审委员会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不得多于三分之一,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评审注意事项
2.2.1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评审委员会不得制订、完善和修改采购文件已经公布的评审标准和方法。
2.2.2评审委员会对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产生疑义时,应当询问编制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其依法公正解释。
2.2.3评审委员会应对评审结果负责。采购人接收评审报告时,应检查评审委员会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是否有计算错误、签字是否齐全等内容。如果发现问题,评审委员会应及时更正。
2.2.4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对评审结果严格保密,除依法公示评审结果外,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与评审相关的信息。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将评审使用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表、草稿纸交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3.评审原则与纪律
3.1评审原则和工作要求
3.1.1评审原则:评审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1.2评审工作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按上述原则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正确把握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
(2)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评审响应文件。
3.2评审依据
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采购文件及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评审时不得采用。
3.3评审纪律
3.3.1评审活动由评审委员会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无关人员不得参加评审会议。
3.3.2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响应人或者与采购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响应人、中介结构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3.3.3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保证评审活动严格保密,有关评审活动参与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得泄露与评审有关的任何情况。其保密内容涉及:
(1)评审地点和场所。
(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响应文件评审比较情况。
(4)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5)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等。
4.评审标准
4.1初步评审标准
4.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详细评审)
4.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响应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2.2评审基准价计算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2.3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2.4商务详细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鉴定资质
(10分)
甲级

10
甲级以下涵盖所投标内容

8
2
企业业绩
(5分)
近3年同类业绩单项2000㎡以上
每有1项得1分,最高3分。
3
近3年同类业绩单项2000㎡以下
每有1项得0.5分,最高2分。
2
3
企业荣誉
(5分)
国家级荣誉
每有1项得1分,最高3分;
3
省市级荣誉
每有1项得0.5分,最高2分
2
4.2.5技术详细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房屋鉴定工作大纲
(20分)
房屋鉴定目的;执行标准、规范5分
明晰、完整,准确
5
房屋鉴定方案10分
科学、合理、可行
10
服务承诺分
服务承诺、响应速度等有可量化的承诺,承诺周到满足要求
5
2
房屋鉴定负责人
(10分)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正高

6
担任同类项目的负责人

4
3
机构及其他人员配备
(10分)
具有国家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每证加1分,同一人两证不可分别累加,最高5分
5
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配置合理,满足鉴定要求
5
4
拟投入项目仪器、设备
(10分)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机械设备
配置合理,状况良好,满足鉴定要求
10
4.2.6响应报价详细评分标准
响应报价详细评分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5.评审程序
5.1初步评审
5.1.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响应人提交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4.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5.1.2判断响应是否为废标:响应人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经响应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响应函无响应人盖章,或者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或者虽有授权代理人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3)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直接影响评审的;
(4)响应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响应协议;
(5)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6)响应人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7)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8)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若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响应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9)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响应人复制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11)响应人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2)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3)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1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响应有效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7)扰乱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
(1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作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响应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除外;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响应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5.2详细评审
5.2.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4.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5.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2.3响应人得分=A+B+C。
5.2.4评审委员会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
5.2.5评审委员会发现响应人的单项报价明显偏差于其他响应人的同项报价,或者明显偏差于根据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相关计算依据计算出的同项价格,可能构成恶意不平衡报价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响应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响应。
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3.3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5.4评审结果
5.4.1除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4.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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