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水厂扩建工程(三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望城水厂扩建工程(三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城水厂扩建工程(三期)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6]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望城水厂扩建工程(三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位于望城区马桥河与旺旺路交汇处西南角。
2.3 工程规模:长沙市望城水厂扩建工程(三期),本期扩建10万m3/d,总供水规模为20万m3/d。净水工艺采用“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斜板浓缩+板框压滤脱水处理”工艺。望城水厂工程位置:长沙市望城区马桥河与老城白路(今旺旺路)相交的西南面坡地。本次招标工程造价为********元。
2.4 招标内容:长沙市望城水厂扩建工程(三期)格栅、闸门、阀门、刮吸泥机、搅拌机、水泵、滤料、加药系统、次氯酸钠消毒系统、臭氧系统、电气设备和自控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各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长沙市望城水厂扩建工程(三期)格栅、闸门、阀门、刮吸泥机、搅拌机、水泵、滤料、加药系统、次氯酸钠消毒系统、臭氧系统、电气设备和自控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供应范围包括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指导安装(加药系统、次氯酸钠消毒系统、臭氧系统含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二年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6 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7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2.8 质 保 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本包所有设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三证或五证合一有效)。
3.2 如需外购本包主要设备(包括次氯酸钠消毒系统及臭氧系统,下同),投标人须获得本包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以上主要设备制造商对其他具体项目的授权无效)。
3.3 本包主要设备(包括次氯酸钠消毒系统及臭氧系统)的制造商均须至少具有1个日处理量在5万吨/天或以上的净水厂或污水厂的设备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用户证明(业主联系人及电话)](如合同为非中文形式,须在其后附中文翻译)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和接管;
3.5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包的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 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 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 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 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 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澄清的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3月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9年3月8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3月2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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