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中心武当山办事处办公用房招标公告

住房公积金中心武当山办事处办公用房招标公告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武当山办事处办公用房采购项目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名称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武当山办事处
采购项目名称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武当山办事处
办公用房采购项目
预算价520万元
联系人万 强联系方式134*****585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湖北森洲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武当山特区太极湖西路39号武当山酒吧一条街部分商业用房,一楼285㎡,二楼155㎡,共计440㎡(具体面积以第三方测绘公司实际测量为准)。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
需求的说明
1、价格优势,一楼13000元/㎡,二楼9000元/㎡,总价520万元,为同区位内价格最低,低于评估价格。
2、房屋结构合理,房产为全屋框架式结构,有利于办事处按照管理中心业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统一要求设计使用,二楼层高为5米,可设置隔层增大二楼使用面积。
3、区位优势,该房产毗邻武当山行政服务中心和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与武当山不动产登记中心隔湖相望,有独立停车位,每天207、206两班公交车往返于武当山新区和老区之间,方便广大缴存干部职工前来办理业务。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
服务的说明
武当山特区太极湖西路39号部分商业用房,一楼285㎡,二楼155㎡,共计440㎡;不动产权证等手续齐全。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拟对“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武当山办事处办公用房采购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于2019年2月2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结果为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据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参会专家名单:温国龙 湖北嘉信达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张 平 湖北孔优旺律师事务所
裴晓菲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房地产管理局
拟成交价格520万元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办公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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