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路及西外环路灯工程箱变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路及西外环路灯工程箱变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沧州市城市管理局长春路及西外环路灯工程箱变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城市管理局长春路及西外环路灯工程箱变安装工程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招标核准2017-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沧州市城市管理局长春路及西外环路灯工程箱变安装工程2.2 建设规模:安装箱式箱变及高压计量等。2.3 工程建设地点为:沧州市长春路及西外环道路两侧2.4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2.6 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总工期30天(日历日);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及专业验收合格标准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05至2019-03-10,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澄清、修改或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查看。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4-23 09:30,地点为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一 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御河西路 | 地址: | 沧州市北京路天成大厦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薛海燕 | 联系人: | 陈峰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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