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中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中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中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RS-GCZB-H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中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靖发改〔201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中学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靖州县体育路以北,拥军路以西

2.3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为58108.42㎡,总建筑面积约29800㎡,总投资约为12800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18 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详细规划设计;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提交合格的详细规划设计(满足规委会审查要求)、各专业的方案设计(经业主及相关部门审查认可)、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满足办理EPC招标要求)。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设计阶段至竣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含根据预算财评结论再编制招标清单及招标清单预算)、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项目管理服务:统一组织协调项目各阶段的工作,对项目进度投资及质量进行严格把控。

招标代理服务:办理招标申请事项,起草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办理招标手续、依法组织招标,负责与政府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协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以下资格要求:

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3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或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6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上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省外单位需在湘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且须经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工程监理或工程设计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

4.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湖南省外企业须由法定代表人到场获取招标文件)于201934日至201938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时执以下资料原件到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靖州县永平路国际商贸城三栋靖州县商贸城酒店616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报名时递交。

(1)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仅养老保险);

(5)省外企业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或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截图(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应当一致且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唯一法定名称的红色原始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冠以法定名称以外的其他印章一律不予受理。

4.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帐 号:***********************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 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准。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3269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项目监管部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联 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5*****0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内环路申通快递斜对面4楼401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77*****8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 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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