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剧院第三期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大剧院第三期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大剧院第三期委托运营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9年03月05日 09: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0:00至2019年03月11日 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5室。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
预算金额¥13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30*****973
采购单位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5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天津大剧院第三期委托运营 (项目编号:GXTC-*******)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大剧院第三期委托运营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大剧院第三期委托运营
2.项目编号:GXTC-*******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大剧院第三期委托运营,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1,350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委托经营范围:天津大剧院歌剧厅、音乐厅、小剧场、多功能厅及配套设施与用房,地下停车场(国防306工程占用的车位除外),天津大剧院艺术长廊(面积约5000平方米);4、5两层招商空间不在委托经营范围。

三、项目预算
13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2)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注】提供(1)、(2)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提供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二)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四)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六)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格投标人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3-04 到 2019-03-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3-25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3-2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工、张工
2.联系方式:130*****97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姜明权:***-********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委托经营范围:天津大剧院歌剧厅、音乐厅、小剧场、多功能厅及配套设施与用房,地下停车场(国防306工程占用的车位除外),天津大剧院艺术长廊(面积约5000平方米);4、5两层招商空间不在委托经营范围。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 委托 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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