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新区柳湖花园建设项目湖滨新区柳湖花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湖滨新区柳湖花园建设项目湖滨新区柳湖花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31*****001001 宿迁市骆马湖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湖滨新区柳湖花园建设工程已经宿滨经发【2019】1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位于湖滨新区黄墩镇黄墩大道东侧,黄墩幼儿园南侧。 1.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5亩,总建筑面积约1227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用房、社区管理用房、幼儿园、住宅储藏室及相关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34082.34万元。 1.3 质量要求: 1.3.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3.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 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为54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其中:设计周期:自设计任务书下达后3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施工图纸。 1.5 付款方式: 设计部分付款:提交合格的施工图纸并经审查合格后付设计费的 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施工部分按形象进度付款(工程款均含施工和材料设备):经发包人核定,工程主体封顶,付至合同价款的13%;工程全部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缺陷后一次付清(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时间为准)。 1.6 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柳湖花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桩基础、土建、安装、监控系统、消防、道路、交通设施、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以及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标准说明》等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具体为:设计【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完工验收合格意见书签订之日为准)起养护两年】}、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类别和等级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3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级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3.1如采用设计资质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2如采用施工资质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资质为准。 4.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成员必须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 由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5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投标单位提供。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4.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且参保状态正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保险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唯一认可的社保官方查询电话为:1233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 月5日 09时00 分至 2019年3月11日 17 时 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每套售价人民币 23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 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9年4 月4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 现场开标,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 889 号“便民方舟”2 号楼 11 层);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骆马湖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滨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乔栋电话:137*****44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康庭茗苑32号楼四楼 联系人:张明龙 电话:****-******** 、183*****322 2019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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