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丰镇高台岭社区服务用房新建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群丰镇高台岭社区服务用房新建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和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高台岭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对群丰镇高台岭社区服务用房新建项目工程(委托代理编号:HNHY-19-20301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群丰镇高台岭社区服务用房新建项目工程
委托代理编号:HNHY-19-20301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群丰镇高台岭社区服务用房新建项目工程 | 1 | 批 | *******.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有并提供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5)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从其新规,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1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3月12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益民小苑6栋108号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8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和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益民小苑6栋108号)。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 购 人: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高台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殷书记
电话:133*****567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高台岭社区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和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 攀 王梦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益民小苑6栋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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