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检验检测招标公告

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检验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国家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 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检验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检验检测。

2.2 合同期:2019年3月至2020年 6月。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3 项目概况

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江亚南沙护滩堤上游顺接长江口深水航道分流鱼嘴南线堤,沿江亚南沙南缘向下游建设。其中0+000~10+000区段堤顶高程+2.0米(上海吴淞零点),10+000~14+975区段堤顶高程+1.5米,15+275~15+975区段堤身高度为2.0米,14+975~15+275段为过渡段。护底主要采用砂肋或混凝土联锁块压载的土工布软体排,余排宽度25~100米;堤身主要采用半圆体混合堤、袋装砂斜坡堤、抛石斜坡堤结构型式,堤心及护脚棱体采用10~300公斤等不同规格的块石,护面采用2~4吨的扭王字块。施工期1.5年。

2.4招标内容

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中的下列内容:

(1)承担施工期整治建筑物原材料、构件、工程实体等项目的验证性试验、检验、监测的随机抽检工作。随机抽检频率应达到交通运输部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2)按照招标人或上级工程质监机构指定要求的抽检工作;

(3)检查、监督、指导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日常运行及管理;

(4)对工程现场及预制场进行专项检查及日常质量巡查工作;

(5)整治建筑物实体结构的沉降、位移等抽检;

(6)水下护底软体排铺排质量检测;

(7)单位工程鉴定检测等。

2.5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能力、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招标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一时刻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屏。

(二)资质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由业主委托设立在工程现场的(限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检验检测中心或中心试验站(室)的业绩。

(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类检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从事类似工作不少于10年,担任水运工程中心试验站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个水运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监测工作。

2、专业检测、监测、试验工程师(员)不少于8人: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类检验检测工程师(员)证书,从事质量检测、监测、试验工作不少于5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

以上对投标人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格)文件、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不一致时须提供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9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人处(详细地址附后)携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注: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即可。以上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3 月 28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投标人登记

按《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邮 编:200003

联 系 人:石进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hij@cjkhd.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外滩支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 136*****594

传 真:021- ********

电子邮件:********8@qq.com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

账 号:****************5



标签: 检验检测 建筑物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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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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