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有关2010及2011年崇明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公开招标信息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明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2010及2011年崇明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同时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登记的正式会员供应商且为中小企业;
2、在本市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汽车维修企业;
3、必须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4、包件一至包件四(上海大众、别克、荣威系列、丰田柯斯达系列)维修企业必须为相应品牌4S店或特约维修店;
5、包件五的投标企业必须是在崇明具有实地经营与维修场地的企业,且在2009年崇明县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考核中达到AA等级以上(含AA等级);
6、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在同一个包件中,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7、本项目各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2010及2011年崇明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包件一:上海大众系列;
包件二:别克;
包件三:荣威系列;
包件四:丰田柯斯达系列;
包件五:综合系列车型(除上海大众、别克、荣威系列、丰田柯斯达系列专项维修以外);
招标编号:CMJZCG(H)*******
招标单位:崇明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汽车维修企业资质(二类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包件五投标的,须提供2009年崇明县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考核AA等级以上(含AA等级)的考核记录;
5、参加包件一至包件四投标的还须提供相应品牌4S店或特约维修店资格证书原件。
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所有证件复印后,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后装定成册。
四、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10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58号五楼交易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代理单位: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菁
联系电话:********
地址:城桥镇玉环路616号
传真:********
招标单位:崇明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城桥镇人民路68号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在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报名截止时间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项目联系人询问或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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