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第二机动总队国旗台工程采购公告
武警第二机动总队国旗台工程采购公告
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采购站受军需营房处的委托,依据《关于申请国旗台栏杆建设经费的请示》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竞标。
一、项目名称:国旗台工程
二、项目编号:WJ—2019-6632-C001
三、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工期要求 | 施工地点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国旗台 工程 | 精品无暇汉白玉栏杆,栏杆总长度约32米,具体尺寸按照图纸要求 | 项 | 1 | 30个 日历天 | 武警第二机动总队 | 45.00 |
说明 | 1、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总价包干,含无暇汉白玉、16平方米的印度红板材等采购、运输、安装、施工及税费等费用。 |
四、参加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3月5日至3月8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洞头村四区198号。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谈判文件售价: 0元/份。
六、谈判保证金:
递交谈判文件时必须交纳谈判保证金玖仟元整(电汇、转账),未中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于谈判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3月11日14时10分至14时40分(北京时间)。谈判稍后开始。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洞头村四区198号。谈判谈判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谈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谈判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信息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武警物资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助理、邱主任
联系电话:0591—********、0591—********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洞头村四区198号
开户全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二机动总队机关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采购站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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