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廊金井湾片区分控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
综合管廊金井湾片区分控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
本招标项目综合管廊金井湾片区分控中心(施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8】1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负担,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一座业务用房及其他配套工程,包括土建、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31日09时00分00秒至2019年02月04日17时30分59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7.6.1006.138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2月28日09: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投标人符合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的,可以“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③以银行保函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提交;④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的,可以企业法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ptgtjt.com)上发布。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15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林工,传真:/
联系人:0591-23153305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龙景路10号,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769983116@qq.com
电话:0591-38360010,传真:/
联系人: 廖木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www.ptggzy.gov.cn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联系电话:0591-23179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22005
综合管廊金井湾片区分控中心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综合管廊金井湾片区分控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通知
1.由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原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更改为:2019年3月11日9:30。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更改为:2019年3月11日9:30前。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9年3 月5日
标签: 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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