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尧路工程建设项目K0+880-K1+1600二次招标公告

燕尧路工程建设项目K0+880-K1+1600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BNJ100777-02SG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项目燕尧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字【2010】55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9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9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燕尧路K0+880-K1+1600
2、工程地点:南起太龙路,北至华山路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8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道路、排水、绿化及附属配套
10、工程规模:长度:720 m;宽度:35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9月16日至 2010年9月21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细则:
一、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七、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4、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5、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6、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证在合同签订之前,押至招标人处,至工程验收合格。
7、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各类费用(可列入投标报价),费用包干使用,决算时不作调整。
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否则作放弃投标处理。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0、燕尧路建设工程共分为四个标段进行发包,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如多标段报名的,在资格预审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9-16 9:00到 2010-9-21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和燕路365号 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人邮编:210038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孙志军、陈磊 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