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实物配租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廉租房实物配租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MJN100238-02SG
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建设项目廉租房实物配租装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建字[2010]10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廉租房实物配租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江宁东山街道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廉租实物配租住房室内装修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93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9月17日至 2010年9月25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3:00分至17:3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总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修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业绩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业绩为准,并在数据库中上传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总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修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业绩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业绩为准,并在数据库中上传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并提供承诺书)(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4)企业资质: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以企业资质证书为准) (5)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准)(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以有效安全许可证为准) (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承诺书)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10)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 (11)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提供承诺书);(12)企业在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提供原件)。(13)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提供承诺书)(14)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总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修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15)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总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修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以上所述相关证书、业绩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业绩为准,并在数据库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第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本次资审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或者没有,则需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尽早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报名注册建造师,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其有效身份原件,未能到达开标现场和提供不了有效身份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4、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七日内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将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资格,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6、本项目执行宁政发【2009】49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项目,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银行保函)。
7、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9-17 9:00到 2010-9-25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87号蔬科大厦六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42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轶,王芳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iuyivi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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