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住房改造一期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农民住房改造一期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果子镇农民住房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惠发改发【2009】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专项资金加自筹,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配电工程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红果子镇农民住房改造项目一期配电工程:箱式变压器四台及小区内的电网,具体内容详情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配电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高压箱、柜及变压器制造或销售代理资格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
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高压箱、柜及变电器生产许可证(销售代理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7日至2010年9月2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在宁夏鼎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15:30时,地点为宁夏鼎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人: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邮 编:753000
联 系人:刘彦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武口青山北路1号
邮 编:753000
联 系人:唐静 张媛
传 真:****-*******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支行
电子邮件:nx-dingxin@163.com
201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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