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便于退役研究相关资料采购项目
核电厂便于退役研究相关资料采购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开展核电厂便于退役研究相关资料采购工作,按照国家及中心相关规定,本单位决定采取邀请报价的方式遴选满足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核电厂便于退役研究相关资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NSCCG2019-02
(三)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
(四)项目预算:45万元
二、项目采购范围
核电厂便于退役研究相关资料采购项目采购,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供应商报名表后发送)。
三、项目周期要求
详细时间节点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商务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供应商报名表后发送)。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签订合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等;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4)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取得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单位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附件《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yangkaihong@chinansc.cn并电话告知(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我方收到报名表和电话后将向意向单位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六、供应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第10个工作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应答。应答文件请置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封口处应盖有报价方完整的公章。若我方接收人员发现有文件密封不严的情况,有权拒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红
电 话:1352006159
传 真:010-8220574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邮政编码:100082
标签: 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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