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3.15”旅游消费维权案例分析警示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2019年度“3.15”旅游消费维权案例分析警示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为了更好的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我所拟通过媒体开展2019年“3.15”旅游消费维权警示宣传活动。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2019年度“3.15”旅游消费维权案例分析警示宣传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2019年“3.15”旅游消费维权案例分析警示宣传项目。
二、预算经费
9.8万元以内。
三、主要要求
以案说法,根据投诉、执法案例,做消费点评,提示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维权。“3.15”当天在《武汉晚报》、《长江日报》上刊登专版进行发布宣传,同时在长江日报集团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发布宣传。
四、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
五、参与资格
1、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服务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3、供应商应为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的经营部门,二级机构,或者具有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经营代理权的企业主体或机构。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自即日起向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报名,按相关要求提交报价清单,并加盖公章。提交报价清单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17:00。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积极报名。
联系人:金洁
联系方式:***-********
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9年3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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