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号厂房、仓库、办公室、商铺共23个标招标公告

50号厂房、仓库、办公室、商铺共23个标招标公告

南宁市北湖北路50号厂房、仓库、办公室、商铺共23个标的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19-31(5)

项目名称

南宁市北湖北路50号厂房、仓库、办公室、商铺共23个标的公开招租项目

挂牌日期

2019年03月06日-2019年03月12日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招租单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项目编号

GXCQJY19-31(5)

项目名称

南宁市北湖北路50号厂房、仓库、办公室、商铺共23个标的公开招租项目

首次挂牌日期

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2日

本次挂牌

日期

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12日

租期

所有标的租期均为3年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竞租保证金

拟经营范围

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方

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详细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的标的为位于南宁市北湖北路50号的厂房、仓库、办公室、商铺共23个标的,总参考面积约6319.4m2。

标的东临北湖村一队,南临皂角村,西临桂花小区,北临广西中医学校,公司大门离快环约700米,厂区内消防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标的产权由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特别提示:

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如要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须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经营以下项目:

(1)序号1至序号17的厂房、仓库、办公室不得经营农机汽车产品及配件、易燃易爆物品、严重污染环境、有毒有害及危险物品等业务。

(2)序号18至序号23的商铺不得经营加工业、网吧、棋牌桌球室、药店、与桂花牌手扶拖拉机、耕整机产品相同的产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严重污染环境、有毒有害及危险物品等业务。

3、租金结算的约定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纳本合同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的数额相当于本合同租赁期第一年首月月租金三倍的数额。租赁期间,承租方因违约造成出租方须支付相应费用的,出租方有权从其交纳的担保金中扣抵。

(1)租赁房屋面积在100m2以下,租金按年度计收,签订租赁合同后五天内须向出租方缴足一年租金。下一个年度租金需提前15天交清。

(2)租赁房屋面积在100m2以上,租金按季度计收,签订租赁合同后五天内须向出租方缴足第一个季度租金。下一个季度租金需提前15天交清。

(3)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或通过银行转账。

(4)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拖欠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累计两个月不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出现此种情形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并不予退回履约担保金。

4、水、电费结算的约定

(1)序号1至序号17的厂房、仓库、办公室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承租方需交纳水电费押金,标准为:计租面积≤1000米2,水电费押金数额按2000元收取;1000米2<计租面积<2000米2,水电费押金的数额按4000元收取;计租面积≥2000米2,水电费押金的数额按6000元收取。

(2)序号18至序号23的商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承租方需交纳水电费押金,按房屋建筑面积人民币30元/平方米(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500元)交纳。

(3)承租方每月水费按照出租方现行规定价格和承租方使用的水表的实际读数计算收取,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米3;

(4)电费单价以供电局当期定价为标准,另外为确保承租方正常用电,相关共用设施用电、维修维护及损耗等需收取承租方用电服务费。

5、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结算的约定

承租方每月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按计租面积计算收取,收费标准为0.1元/米2*月(不足30元/月的,按30元/月收取)。

6、房屋装饰装修的约定

(1)序号1至序号17的厂房、仓库、办公室承租方装饰装修时,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装饰装修保证金,标准为:计租面积≤1000米2,装饰装修保证金数额按10000元收取;1000米2<计租面积<2000米2,装饰装修保证金数额按20000元收取;计租面积≥2000米2,装饰装修保证金数额按30000元收取。

(2)序号18至序号23的商铺承租方装饰装修时,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装饰装修保证金,标准为人民币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但每次缴纳的装饰装修保证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元。

承租方装饰装修竣工后,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票据原件将保证金全额(不计息)退还。

7、房屋转租的约定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整体转租或分割转租。

8、房屋的交付约定

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租方腾空租赁的房屋,按现状将房屋交付承租方。移交时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9、同等租金价格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原租户填写报名表时,需明确注明为所属标的原租户身份,不填写或错误填写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m2)

竞租保证金(万元)

拟招租经营范围

竞租底价

(元/月)

原租户合同到期时间

成交情况

1

北湖北路50号,铸造车间南1号门

1393.8

5

文化传媒、生产车间、仓库、汽车维修

25785

成交

2

北湖北路50号,原重型车事业部102号办公室

38

0.2

办公室或仓库

760

3

北湖北路50号,原重型车事业部103号办公室

38

0.2

办公室或仓库

760

成交

4

北湖北路50号,原重型车事业部201、202号办公室

38

0.2

办公室

760

5

北湖北路50号,原重型车事业部203、204号办公室

38

0.2

办公室

760

6

北湖北路50号,原重型车事业部301、302号办公室

38

0.2

办公室

760

7

北湖北路50号,原重型车事业部303、304号办公室

38

0.2

办公室

760

8

北湖北路50号,原重型车事业部305号办公室

38

0.2

办公室

760

9

北湖北路50号,铸工车间熔化工部1号

529.7

2

文化传媒、生产车间、仓库、汽车维修

9535

成交

10

北湖北路50号,铸工车间熔化工部2号

595

2

文化传媒、生产车间、仓库、汽车维修

10710

成交

11

北湖北路50号,柴油机库2号

601.8

2

文化传媒、生产车间、仓库、汽车维修

11133

12

北湖北路50号,炉料库2号

285.5

1

文化传媒、生产车间、仓库

4568

13

北湖北路50号,炉料库3号

345

1

文化传媒、生产车间、仓库

5520

14

北湖北路50号,炉料库4号

827

2

文化传媒、生产车间、仓库、汽车维修

13232

15

北湖北路50号,炉料库5号

177

0.5

文化传媒、生产车间、仓库

2832

16

北湖北路50号,炉料库6号

729

2

文化传媒、生产车间、仓库、汽车维修

11664

成交

17

北湖北路50号,炉料库7号

298

1

文化传媒、生产车间、仓库

4768

成交

18

北湖北路50号,50-13、14号商铺

77.6

2

不得经营加工业、网吧、电玩、棋牌桌球室、药店

7217

成交

19

北湖北路50号,50-21号商铺

38.8

1

不得经营加工业、网吧、电玩、棋牌桌球室、药店

3608

20

北湖北路50号,50-25号商铺

38.8

1

不得经营加工业、网吧、电玩、棋牌桌球室、药店

3800

21

北湖北路50号,50-08号商铺

38.8

1

不得经营加工业、网吧、电玩、棋牌桌球室、药店

3650

2019年3月19日

成交

22

北湖北路50号,50-10号商铺

38.8

1

不得经营加工业、网吧、电玩、棋牌桌球室、药店

3650

2019年2月9日

23

北湖北路50号,50-27号商铺

38.8

1

不得经营加工业、网吧、电玩、棋牌桌球室、药店

3800

2019年3月31日

成交

备注:

1、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5.2万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2,以此类推。

2、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出租标的无房产证,租户办理相关证件时,出租方仅提供场地证明。(除标的9铸工车间熔化工部1号和标的10铸工车间熔化工部2号有房产证以外,其余标的均无房产证。)

4、《租赁合同》签约时间以出租方签约通知为准。

受让保证金

详见资产招租单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

人员情况

\

转让形式

\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资产总计

\

流动负债

\

负债总计

\

净 资 产

\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

\

评估机构

\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复文件号

\

批复内容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评估结果(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核准或备案编号

\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

2、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承租方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收《成交通知》,同时应向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作为产权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产权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收《成交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水电押金;

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由交易所通知该竞租人签收《成交通知》,并按挂牌价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征集产生二个或二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的,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挂牌公告期满后,若标的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竞租人。

受让申请方式

竞租申请方式

一、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并向交易所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相关材料时当场予以审核,并现场通知竞租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二、对符合要求的竞租人,交易所在挂牌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核对竞租保证金的到账情况。在上述核对工作完成后:

1、对按时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通知竞租人具有竞租资格,并进入交易程序。

2、对未按时或未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交易所向其发出通知,连同其所提供的资料及交纳的保证金退回申请人。

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竞租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2、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竞租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竞租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主体资格的合法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核对原件,其它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户 名: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000 9800 3755 668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交纳时间及其他约定

1、符合要求的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交款用途上须注明:“GXCQJY19-31项目保证金”)。

2、未成交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由交易所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3、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通知》、《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优先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其他

********/********093611_7215.doc">****************3.doc">附件1:非住宅(厂房、仓库)租赁合同(2019版范本).doc

********/********093626_8857.doc">****************0.doc">附件2:非住宅(商铺)租赁合同(2019版范本).doc

********/********093637_8282.docx">****************0.docx">附件3:租赁资产外观图片.docx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180*****742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招租 商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