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大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配套收集转运设施标段一招标公告
湟源县大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配套收集转运设施标段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源县大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配套收集转运设施项目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环资[2018]38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湟源县城市建设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源县申中乡庙沟中部东侧支沟内
(2)招标内容:总库容74.65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主要由填埋库区、垃圾坝、防洪及排水设施、防渗设施和排气等工程组成;管理区主要建设管理用房、旱厕、供电、计量设施等;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主要包括自卸垃圾车、封闭式垃圾箱、垃圾收集筒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湟源县大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配套收集转运设施项目 标段一
发包内容:总库容74.65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主要由填埋库区、垃圾坝、防洪及排水设施、防渗设施和排气等工程组成;管理区主要建设管理用房、旱厕、供电、计量设施等;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主要包括自卸垃圾车、封闭式垃圾箱、垃圾收集筒等
计划工期:275天
合同估算价:3440.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3月07日09:00时至2019年03月13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27日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27日09:3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5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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