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河综合治理工程—如意湖生态湿地—景观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滏阳河综合治理工程—如意湖生态湿地—景观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磁县滏阳河综合治理工程—如意湖生态湿地—景观照明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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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磁县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磁发改招标核字【2016】29号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磁县 | ||||||||||||||||||||||||||||||||||||||||
招标内容: | |||||||||||||||||||||||||||||||||||||||||
磁县滏阳河综合治理工程—如意湖生态湿地—景观照明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磁县滏阳河综合治理工程—如意湖生态湿地—景观照明工程已由磁县发展改革局以磁发改【2016】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磁县明理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磁县明理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磁县滏阳河综合治理工程—如意湖生态湿地—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地点:磁县境内建设内容及规模:磁县滏阳河综合治理工程—如意湖生态湿地—景观照明工程包括路灯(景观灯、景观灯柱、水下灯、投射灯、乔木照明灯、灯带灯)安装和调试,配电箱安装调试,线缆及管道安装,电缆接头制作安装,管沟挖填及灯基础浇筑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3拟任本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5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3.6提供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07至2019-03-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处,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3-28 09:30,地点为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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