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8年第二、三、四季度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拨付2018年第二、三、四季度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16〕7号)精神,拟将2018年第二、三、四季度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经费拨付给太仓市青田食品有限公司、太仓市中溪食品有限公司和太仓市浏河镇苏张生猪定点屠宰场。
补贴标准: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屠宰环节的无害化处理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800元/头,病害猪产品每90公斤折合1头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
补贴比例:中央及省级财政对苏南地区补贴40%,地方财政配套60%。
统计时间:2018年4月1日-12月31日。
公示时间:2019年3月6日-3月12日。
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监察审计室:********;市财政局:********。
附件:
1.2018年第二、三、四季度生猪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汇总表.pdf
2.太仓市青田食品有限公司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申领表及明细表.pdf
3.太仓市中溪食品有限公司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申领表及明细表.pdf
4.太仓市浏河镇苏张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申领表及明细表.pdf
太仓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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