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监控中心设备和移动警务核查终端设备招标公告
看守所监控中心设备和移动警务核查终端设备招标公告
关于苍南县看守所监控中心设备和移动警务核查终端设备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公安局委托,就苍南县看守所监控中心设备和移动警务核查终端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编号: ZC*******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一苍南县看守所监控中心设备
标段二移动警务核查终端设备
注:本公告附件所列采购文件仅供参考,具体以供应商前来报名时购买的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标段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标段一供应商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二级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标段二供应商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有能力在苍南县提供长期售后服务;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发布:
时间:2010年9月17日至2010年9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9-30 上午9:30
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谈判开始时间:2010-9-30上午9:30
谈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保证金(元):
报价保证金:标段一4000.0元,标段二2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九、供应商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企业简介及售后服务介绍;
3、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经采购人核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报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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