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控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环境监控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机房环境监控系统采购公告(第二次)
上海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委托,对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机房环境监控系统项目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并且是中小企业;
3、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4、企业信誉良好;
5、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组成联合投标体的除外)。
6、参加投标报名及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或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0年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开标资料;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ZB-2010-
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设备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整合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业主: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
项目名称: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机房环境监控系统项目
交付及安装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项目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设备到场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0年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公告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四、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10年9 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到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58号五楼交易大厅报名。
代理单位:上海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莉
联系电话:********-***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西小港96弄(甘霖坊)3号楼601室
传真:********-***
招标人: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
地址:崇明县人民路6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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