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车载应急指挥通信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车载应急指挥通信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晋宁县公安局车载应急指挥通信系统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JNCGB2010(谈)-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晋宁县公安局所需车载应急指挥通信系统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NCGB2010(谈)-21号;

2、项目名称:晋宁县公安局车载应急指挥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4、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详见附表。本次报价不分包,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整体密封报价。

5、报价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5.1 投标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属授权商需有授权证明材料,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投标商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3 投标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设备性能需达到或优于所采购设备性能;

5.4 投标单位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5.5 投标单位须负责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5.6 投标商须提供正副两标书一同装袋密封;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0年9月27日上午9:00至9:30时;

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晋宁县公安局会议室(晋宁县昆阳大街安全巷)。

6.3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9月27日上午9:30时;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10年9月27日上午9:30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按时参加;

7.2 开标地点:晋宁县公安局会议室(晋宁县昆阳大街安全巷)。

8、其他要求

8.1 为保障设备质量及使用效果,所有参加投标的设备必须在开标前到晋宁县公安局测试,不参加测试的设备视为无效投标。

8.2 本次采购不收取服务费,各供应商报价时给予考虑。

8.3 中标供应商需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8.4 投标供应商须在昆明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9、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付款95%,质保期满付余款5%。

9、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存红 联系电话:****-******* 153*****008

传 真:0871 – 7892505 邮编:650600。

地址:晋宁县郑和路365号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

晋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O一O年九月十七日

晋宁县公安局应急车指挥通信系统设备技术参数、性能表
采购数量1套
技术要求1、 五公里内可以直接实现无线图像和语音单兵到车、单兵到指挥中心、车到指挥中心的传输,图像达到DVD效果。
2、 40公里内可以直接实现无线图像及语音由车到指挥中心,图像质量达到DVD效果。
3、 40公里以上可以直接实现单兵到车(或中转)、车到中转(或中转到车)、车(或中转)到指挥中心,或者中转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完成转有线方式通过专网或公网传到指挥中心。
4、 传输到指挥中心的图像及语音可以直接在电视墙上显示。
5、 中转设备为便携式,具有便携式接收机的功能,中转自带液晶显示屏。
其他要求1、 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2、 为保障设备质量及使用效果,所有参加投标的设备必须在开标前到晋宁县公安局测试,不参加测试的设备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设备在昆明地区有授权销售商或服务商
4、 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包含实现全部功能的电池、滤波器、全向天线、放大器、避雷器等相关配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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