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竣工测量单位遴选招标公告
土地整理竣工测量单位遴选招标公告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优化项目管理程序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73号),《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国土整治项目中介服务摇号抽取中选人暂行办法)的通知》(恩施州国土资发[2014]42号)和《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中介机构选定事宜的通知》(恩施州国土资发[2016]8号)等文件精神,遴选利川市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测量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名称:见附件
二、遴选方式:
通过公开遴选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第一步:在密封箱内放入编号与进场登记且参与本轮遴选投标人数量相等的乒乓球,各投标人根据进场登记的顺序抽取抽签顺序号;第二步在密封箱内放入编号与进场登记且参与本轮遴选投标人数量相等的乒乓球,由投标人代表(若投标人总数为偶数,则投标人代表人为抽签顺序号确认表中编号总数的1/2,若投标人总数为奇数,则投标人代表为抽签顺序号确认表中编号总数+1的1/2)抽取三个(参加开标会不足三家的除外)幸运顺序号;第三步在密封箱内放入编号与进场登记且参与本轮遴选投标人数量相等的乒乓球,各投标人根据抽取的顺序号逐一抽取,抽到第一个幸运顺序号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到第二、第三个幸运顺序号的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确定竣工测量单位中选人,以上程序每个项目重复一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为本项目提供竣工测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评定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的勘测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省国土资源厅在有关文件和通报中被列入黑名单或通报批评及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遴选。
四、报名资料要求
本次遴选采用资格预审,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二)法人身份证明;
(三)参加遴选报名的从业单位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承担土地整治工程竣工测量业绩证明材料;
(四)参与项目竣工测量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工程测量人员2人(拟派人员均需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信用管理系统备案于勘测单位名下且未被省国土资源厅在有关文件和通报中列入黑名单),企业及拟派人员以报名当天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
(五)工程竣工测量单位遴选申请书(见公告文末处附表1);
(六)工程竣工测量单位承诺书(见公告文末处附表2);
(七)工程竣工测量单位投入人员表(见公告文末处附表3)。
五、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参与遴选报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测量的高级技术职称)持以上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每一页含封面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并采用刷胶版装订成册)且封面上必须有法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19年3月8日到2019年3月14日(不含双休,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利川市滨江路利川市国土资源局407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开具资格审查合格单。
(二)经遴选确定的测绘单位必须服从遴选结果,不得以项目投资规模大小、项目区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差而不切实履行测绘职能,否则我局将书面报告州局及省厅予以严厉处罚。
(三)参加本次遴选的竣工测量单位实行限量承担制度,遴选的任一竣工测量单位承担的项目个数不得超过1个(在前几轮中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单位不再参与后面的遴选)。
六、遴选地点及遴选时间
遴选摇号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9时(北京时间) ,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凭资格审查合格单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清源大道51号住建局院内二楼开标大厅)签到后参与遴选活动,逾期到达的招选人不予接受。
遴选地点: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清源大道51号住建局院内二楼开标大厅)。
七、联系方式
招选人: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
资格审查地址: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利川市滨江路利川市国土资源局407办公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7*****969
附件: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遴选竣工测量土地整理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公顷) |
1 | 利川市沙溪等五个乡(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 土地整治项目 | 666.67 |
2 | 利川市忠路镇等四个乡(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 土地整治项目 | 666.67 |
3 | 利川市沙溪乡等六个乡(镇)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 666.67 |
4 | 利川市谋道等四个乡镇2017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以奖代补) | 666.67 |
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
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3月7日
附件1:
竣工测量单位遴选申请书
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
我单位自愿参与利川市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测量单位遴选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
申 请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承诺人必须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版签名。
附件2:
竣工测量单位承诺书
利川市土地整理中心:
我单位自愿参与利川市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测量单位遴选活动,对参与的遴选行为作出如下承诺:
1、递交的一切证件及证明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不存在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情况;
2、未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3、按照规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内容,并提交相关报告;
我单位若违背以上承诺条款,招选人有权做如下处理:
1、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2、由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监督部门纳入黑名单管理;
3、报省自然资源厅,纳入土地整治从业单位黑名单,限制我单位的从业资格;
4、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和接受处罚。
承 诺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承诺人必须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版签名。
附件3:
竣工测量单位投入人员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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