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新兴镇中心学校校田地发包转让项目
依安县新兴镇中心学校校田地发包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YACQJY-005
一、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 依安县新兴镇中心学校校田地发包转让项目 | |||||
申请与承诺 | 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依安县新兴镇中心学校校田地发包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依安县新兴镇中心学校 | |||||
标的基本情况 | 校田地转让 | 所在地 | 黑龙江省依安县 | |||
名称 | 校田地发包 | |||||
数量 | 570亩 | 地的类别 | 水田 | |||
数量 | 评估报告评估数为570亩 | |||||
校田地描述 | 一、学校不负责水源、修渠、修路、整地、水电和育秧设备等投资,不负责水电等其他任何费用,且此地块没有种植补贴。 二、承包者不准在承包地内植树或育树苗。 三、承包者承包期内学校不负责因上年撒农药和化肥造成种植品种不适应所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学校也不负责其它因素造成的任何损失。 四、承包者在种植管理时,不准使用影响下年农业生产的农药和各种肥料。 五、承包者不准开垦四周护田壕进行耕种。否则,承包者加倍赔偿损失。 六、承包者不准在耕地内设场院打场。 七、承包者自理耕作安全责任。 八、2018年秋整地费22000元学校已经垫付,竞包成功后,承包者除承包费外,另向学校交付22000元。 九、承包期限为三年,每年种地前交足一年的承包费,一年一交,另交下一年定金伍万元,不准赊欠。 十、挂牌期限结束后,有两家或以上进入拍卖环节,产生的拍卖费用由承包者负担。 十一、评估土地面积为570亩、竞拍成功后双方签合同以实际测量为准。 | |||||
校田地评估 情 况 | 评估机构 | 齐荣诚估字(2019)第15号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依安县财政局 | □ A.核准 √B.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月22日 | |||||
评估有效期 | 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1日 | |||||
帐面价值 | 无 | |||||
资产评估值 | 266200元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1、2018年秋整地费22000元学校已经垫付,竞包成功后,承包者除承包费外,另向学校交付22000元。 2、承包期限为三年,每年种地前交足一年的承包费,一年一交,另交下一年定金伍万元,不准赊欠。 3、挂牌期限结束后,有两家或以上进入拍卖环节,产生的拍卖费用由承包者负担。 4、评估土地面积为570亩、竞拍成功后双方签合同以实际测量为准。 |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依安县新兴镇中心学校 | |||
基本情况 | 法人 | |||
住所 | 依安县新兴镇镇直 | |||
法定代表人 | 孙方军 | |||
注册资本 | ||||
经济性质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汤永林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邮编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称 | 依安县财政局 依安县教育局 | ||
批准文号 | 依财函[2019]5号 依教请字【2019】3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
交易条件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转让底价 | 2662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交易方式 | □1、动态报价转让 自由报价期: 限时报价期: | ||||
√2、挂牌转让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3、拍卖转让 | |||||
挂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最多延长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到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产权交易股登记报名,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公司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未在公告截止日前存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及相关材料,则不具备受让资格。 | ||||
保 证 金 设定 | 保证金金额:79000 2、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 15:30 时 | ||||
转让标的展示信息 | 展示时间 | 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4月4日 | |||
展示地点 | 依安县新兴镇中心学校 | ||||
联系人 | 汤永林 |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机构名称 | 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 |||
经办部门 | 产权交易股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依安县文体中心一楼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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