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住房配套道路设施灾后重建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政策性住房配套道路设施灾后重建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彭州市牡丹新城区政策性住房配套道路设施灾后重建项目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牡丹新城区政策性住房配套道路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己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审批【2009】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2010】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彭州市牡丹新城区政策性住房配套道路设施灾后重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彭州市牡丹新城区(含致和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牡丹新城12号路、13号路、17号路、18号路、19号路、20号路、21号路、22号路、23号路、24号路、25号路及南部城区1号路的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的设计、勘察。
2.4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设计标段:60个日历天
勘察标段:3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设计标段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2007年8月以来完成至少3个同类设计(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勘察标段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007年8月以来完成至少3个同类勘察(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3企业具有针对本工程有效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3.4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2(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 月 20 日至2010年 9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交易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到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3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彭州市行政中心西区三楼
邮 编 : 611930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310
邮 编:610041
联系人:习女士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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