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9年第3号)
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9年第3号)
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019年第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双塔街道鹿溪二区1幢217室、219-227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浙江中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期限发布信息公告;未列明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给予6%-10%价格扣除;采购人代表无授权函;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未按规定期限发布信息公告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浙江中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例第16条、第45条、第50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14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人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第5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浙江中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桂平市财政局
2019年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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