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招标公告
阅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招标公告
阅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
投标邀请函
致各投标单位:
1.根据穗建计[2010]1127号文件的批准,阅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海珠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概况:阅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进行道路升级改造,包括道路、排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等项目,具体以本工程量清单为准。预计发包价约800万元。
2.2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为道路大中修施工工程,包括车行道路面升级改造、人行道改造、路缘石改造、道路排水管网改造、道路路面沥青摊铺及相关配套拆旧、施工期间交通疏导等工程的施工。
2.3预计总发包价:约800万元 。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 月 日,施工总工期约为4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投标邀请函公示信息时间为:2010年 9 月 20 日至2010年 9 月 21 日 (共两个工作日)
4.被邀请单位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
2010年 9 月 25 日至2010年 9 月 26 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16:00(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5 )。
5. 投标人合格条件:
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5.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5.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5.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原项目经理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8项目负责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并在当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6.同意参加的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申请声明。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资料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以上报名资料自编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一式 贰 份, 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凡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报名资料时需把投标确认函原件(不用装订)一起递交。
7、投标单位可以就本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8、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路552号福兴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东华花园13号
联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
日 期: 2010年9月 19 日
附件一
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序号
邀请单位名称
1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2
广州市公路工程公司
3
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总公司
4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6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7
广东兴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二
投标确认函
致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我单位已收到贵单位发出阅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投标邀请函,现我单位确认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贵单位该工程所需要求,我公司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如若我单位成为该工程的正式投标人,我单位承诺:在五个日历天内完成投标备标工作,不因此影响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如若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保证不卖标、不分包或转包给其它单位,全部工程项目由我单位严格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工程任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
阅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招标方案
我区阅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是《广州2010年亚运会城市基础设施与环境面貌大变工程建设实施计划》的重点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配合加快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完成招标工作,现拟制定以下招标工作方案。
一、 招标方式
为加快阅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建设进度,确保按市要求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同时根据市五部委《关于加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穗建筑[2009]781号)要求,考虑到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按常规的公开招标方式难以达到要求。因此,本次阅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招标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和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以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平台,公开透明的进行招标工作。
二、 邀请招标对象
由于本次阅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的内容包括:本工程项目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包括车行道路面升级改造、人行道改造、路缘石改造、道路排水管网改造、道路路面沥青摊铺及相关配套拆旧、施工期间交通疏导等工程的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从市政园林局推荐的18家施工企业(《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沥青工程施工合格承包商征集公告》,《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沥青工程施工合格承包商征集资格审查情况报告》)中选出具备市政共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7家作为投标邀请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三、 邀标备案和公开信息
按市五部委《关于加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穗建筑[2009]781号)要求:“所有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应报综合协调小组备案,公开邀请招标信息,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本次邀请招标备案和公开信息如下:
备案方式: 本项目采用事前备案,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作为平台,分以下三个阶段公开发布信息:
1.报招标申请后:发布本次邀请招标工作方案,介绍工程规模概况和本次邀请招标的范围。说明各投标单位需提交资料的内容和递交时间,及发放招标文件的时间(见招标文件)。
2.发招标文件后:召开招标答疑会,发布招标答疑会议纪要。
3.开标后:进行中标公示。
四、 评标办法
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只编制经济标书。采用以下定标方式:
1.开启全部总报价后,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
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按总报价的评分从高到低,确定评标先后次序。
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投标时,则该项目依法重新招标。
(具体定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本方案未列明处按广州市有关招投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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