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省分行本部大楼部分办公室光源改造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省分行本部大楼部分办公室光源改造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省分行本部大楼部分办公室光源改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省分行本部大楼部分办公室光源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省分行本部大楼部分办公室光源改造,项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清单内容。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3 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4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5.6投标人最近连续3月(最近一次缴纳月份为报名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7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8 最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附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9 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10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注:提供股东名单)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5.1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满足资格要求者,请于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99号6栋2单元909、910、911)报名,报名时请提供的以下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并附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提供);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7、投标人最近连续3月(最近一次缴纳月份为报名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的社保和税收缴纳凭证;8、股东名单;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10、单位简介;11、四川省省外企业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注:1、以上资料须验原件,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19楼会议室 (西玉龙街211号交银大厦) 具体会议室电话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上公开形式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地 址: 成都市西玉龙街211号交银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99号6栋2单元909、910、911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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