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桥镇初级中学校改建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白桥镇初级中学校改建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白桥镇初级中学校改建运动场及附属工程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3-07 18:27 |
采购人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白桥镇初级中学校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苍溪县白桥镇初级中学校,联系方式:何先生,139*****96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苍溪县嘉陵路步行街中段向阳巷40号,联系方式:陈女士,****-*******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39*****968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或承诺;(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注:法人企业提供2016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或者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或承诺;或者在声明或承诺函中作出明确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法人企业提供税务审计报告或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交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2、磋商函;(提供原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3、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应商鲜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7、谈判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8、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届满的除外);(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特别说明 :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在磋商函中进行表述。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3-08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3-14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苍溪县嘉陵路步行街中段向阳巷40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苍溪县嘉陵路步行街中段向阳巷40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3-20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3-20 15: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3-20 15: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22000元(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银行转帐、保函(仅限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不收取现金。(请注明项目名称)注:根据《四川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投标人可以以“保函”的形式代替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解放路支行银行账号:2309 4424 0910 0010 784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8日17:00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收款单位的银行回单明确的到账时间为准)。若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且银行保函生效时间应在交款截止时间前。银行保函应在2019年03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邮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7@qq.com |
预算金额(元) | *******.76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建筑工程 |
行业划分 | R88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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